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错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非凡国际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4号)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已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核准(冀银保监复〔2021〕306号),并已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非凡国际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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